副网AI漫剧创作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细则

为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,规范副网AI漫剧创作云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平台”)服务行为,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标准化机制,防范未成年人不良信息接触、不当AI创作、非理性消费、网络沉迷、权益侵害等风险,结合平台“纯工具、无自有算力、用户自主对接第三方AI”的核心业务属性,特制定本专项细则。

本细则为平台对外永久公示的合规配套文件,纳入平台整体合规制度体系,对所有平台用户具备同等约束力。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适用范围

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在本平台的注册、登录、浏览、创作、AI生成、素材存储、工程导出、会员付费、内容使用等全部操作行为;适用于平台所有内容审核、风控拦截、消费管控、沉迷防控、投诉处置、后台管理等相关工作场景及工作人员。

第二条 核心权责边界

  1. 本平台仅提供漫剧创作软件工具服务,不生产、不生成、不输出AI内容,所有画面、音频、文案内容由用户自主指令第三方AI厂商生成,平台不承担内容生成审核主体责任。
  2. 未成年人使用平台进行创作的全部内容导向、创作行为、付费行为、内容传播行为,由未成年人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承担最终责任,平台仅履行合规提示、风险拦截、功能管控的保护义务。
  3. 第三方AI接口生成内容、厂商风控规则、第三方内容审核标准,由对应AI服务商负责,平台仅做工具层面的风险兜底防护,不替代第三方合规责任。

第三条 保护工作基本原则

  1. 最优先保护原则: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优先级高于平台运营体验与功能服务,对涉未成年风险执行从严、从快、从紧管控。
  2. 监护兜底原则:坚持家庭监护为主、平台防护为辅,强化监护人监督、管理、教育责任,平台不替代法定监护义务。
  3. 绿色安全创作原则:全面封堵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,杜绝低俗、猎奇、扭曲价值观的AI漫剧创作导向。
  4. 禁止诱导消费原则:不对未成年人推送营销诱导、变现引流、过度消费内容,严控未成年人非理性付费行为。
  5. 全程可追溯原则:未成年人风险识别、内容拦截、功能限制、投诉处置全程留痕,档案留存备查。

第二章 未成年人使用准入与监护提示机制

第四条 全场景监护公示提示

平台在用户注册页面、功能使用弹窗、付费开通页面、AI生成页面、作品导出页面、合规协议专区,长期固定公示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示》,明确告知:本平台专业创作工具适合成人及专业创作者使用,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陪同、知情、同意的前提下使用,禁止未成年人私自注册、私自付费、私自创作传播网络作品。

第五条 未成年人使用准入规范

  1. 平台不主动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创作推广、不针对未成年群体做商业化引流、不引导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变现、流量运营。
  2. 未成年人使用平台进行学习、练习性质的非商业创作,必须由监护人监督操作,确保创作内容积极健康、符合公序良俗。
  3. 严禁未成年人利用本平台制作涉早恋、猎奇、恐怖、暴力、校园霸凌、容貌焦虑、拜金低俗、违法模仿等不良导向漫剧内容。

第三章 不良内容拦截与未成年专项风控

第六条 未成年高危内容禁创清单

平台严格拦截、排查、处置未成年人相关违规创作内容,包含但不限于:

  1. 涉未成年人低俗擦边、性感化塑造、早熟审美、不良穿搭、过度美颜猎奇内容;
  2. 校园霸凌、打架斗殴、暴力胁迫、体罚羞辱、恐惧惊悚、血腥恐怖画面;
  3. 诱导自残、抑郁焦虑、消极厌世、心理扭曲、不良情绪引导内容;
  4. 拜金炫富、攀比消费、奢侈享乐、扭曲婚恋观、极端对立价值观内容;
  5. 模仿违法、抽烟酗酒、赌博游戏、不良嗜好、危险行为示范内容;
  6. 侵害未成年人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,恶搞、丑化未成年人形象的内容;
  7. 其他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、违背公序良俗、危害身心健康的内容。

第七条 分层筛查与拦截机制

  1. 前置关键词拦截:对脚本输入、提示词文本、字幕文案设置未成年高危词库前置拦截,禁止高危指令发起AI生成。
  2. 后置内容巡检:对用户已生成、已保存的漫剧工程、画面素材、配音文本开展常态化巡检,发现不良内容立即锁定项目、限制导出、禁止复用。
  3. 违规从严处置: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违规,无论是否对外传播,一律按高危违规从严处置,删除违规内容、限制账号创作权限,杜绝风险留存。

第四章 未成年人消费保护管控规则

第八条 禁止消费诱导机制

  1. 平台不对疑似未成年用户推送会员升级、增值服务、扩容套餐等营销弹窗与诱导文案。
  2. 平台所有付费页面固定展示未成年人禁止私自付费提示,明确告知未成年人请勿自主充值,监护人需严格管控账号与支付权限。
  3. 无任何针对未成年人的营销活动、折扣诱导、限时刺激消费玩法。

第九条 未成年付费与退款特殊规则

  1. 平台付费服务定位为专业创作者商用工具服务,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刚需消费服务。
  2. 如发生未成年人私自充值、误付费行为,用户监护人可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、监护关系证明、付费凭证,在合规时效内申请核查。
  3. 仅针对完全未使用、未生效、未消耗的平台软件会员服务费,可按平台退款规则核验处理;第三方AI算力、接口扣费、厂商消费一律不纳入平台退款范围,由监护人自行对接第三方厂商处理。
  4. 已使用、已激活、已产生权益消耗的付费项目,不予退款,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到位的责任。

第五章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控机制

第十条 合理使用引导

平台不设计成瘾性功能、无短视频信息流、无持续推送娱乐内容,工具属性纯粹,避免诱导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使用。

平台在使用场景中温馨提示用户合理控制使用时长,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监督下节制使用,避免长时间用眼、过度上网。

第十一条 异常使用预警

针对短时间高频批量生成、深夜长时间持续使用、高频重复刷新创作等异常行为,平台触发风控提示,引导用户理性使用,防范未成年人熬夜上网、过度沉迷创作。

第六章 未成年人内容传播与版权保护

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作品传播限制

平台不提供内容分发、作品上架、公开展示渠道,用户所有漫剧工程仅个人云端/本地存储,从源头杜绝未成年人私自发布、传播、引流变现产生的网络风险。

未成年人如需对外传播、发布、商用作品,需监护人审核同意、完成AI生成标注、合规剧目备案,自行承担全部传播责任。

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隐私保护

平台严禁用户利用本平台制作、生成、传播包含未成年人真实姓名、学校、住址、联系方式、肖像、生活视频等隐私信息的内容;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处置,严防未成年人隐私泄露、被网暴、被侵权风险。

第七章 投诉举报与权益救济机制

第十四条 举报通道

平台开设永久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举报通道,针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、隐私泄露、不良内容、恶意侵权等行为,支持用户及监护人随时投诉举报。

第十五条 处置时效

接收涉未成年违规举报后,24小时内完成核查,3个工作日内闭环处置、反馈结果,对高危有害内容即刻下架、清零、阻断传播。

第八章 内部管理与制度落地

第十六条 人员培训与责任落实

平台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培训,要求审核、运营、技术、客服人员熟练掌握未成年风控标准、违规处置流程,严格落实从严保护要求,杜绝漏审、纵容、放任不良内容。

第十七条 记录留存与合规备查

所有涉未成年人内容筛查、拦截记录、违规处置、举报工单、用户反馈记录统一归档留存,留存周期不少于3年,满足监管核查、合规溯源要求。

第九章 附则

第十八条 制度体系衔接

本细则与平台《用户服务协议》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》《数据留存与销毁规范》《违规内容处置管理制度》《独立公示免责声明》《付费服务退款管理规则》为一体的成套合规文件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;条款冲突时,以平台核心权责免责条款与监管法定要求为准。

第十九条 制度修订

本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、监管政策动态适时修订,修订后于平台合规专区公示3日生效,无需单独逐用户通知。

第二十条 生效与解释权

本《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细则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,由建始县副网数据运营中心负责最终解释、落地执行与监督管理。

建始县副网数据运营中心
2026年06月29日

最后更新:2026-06-29